1.获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(包括房地产管理、房地产经济、土地管理、城市规划、工业与民用建筑、建筑经济、投资经济、房地产价格管理等)中等专业教育。,下同),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,其中5年以上房地产估价执业经历;
2.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学专科学历,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,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4年;
3.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,并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,其中3年以上房地产估价执业经历;
4.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,研究生班毕业,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2年;
5.获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;
6.不具备上述学历,但通过国家组织的经济类专业初级资格或者审计、会计、统计助理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,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,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6年,成绩突出。